2020年05月09日16:00 来源:中国报协网
关于征集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
自荐(他荐)参评作品的通知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委托传媒杂志社承担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参评作品的初评工作。本初评委员会即日起接收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办法
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名额不超过1个。
二、参评要求
1.必须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社(台)级二等奖及以上新闻奖,并有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实名推荐。
2.必须经刊播单位所属的省级记协或中央新闻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总编室或评奖职能部门)公章。
3.同一作品不得向2家(含2家)以上单位推荐,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必须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自荐(他荐)人(单位)须出具公示情况的说明。要求列明参评材料公示时间、地点(在单位网站、个人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及公示情况,并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单位自荐、他荐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自荐(他荐)人为个人的,在推荐表“签名”处签署自荐(他荐)人姓名;自荐(他荐)人为社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用A4纸打印《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在推荐单位意见处签署推荐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连续、组合)作品,还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2.报纸作品提交2份刊登作品的完整版面原件,广播电视作品提交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件1份、用于上传系统版本1份(如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500MB,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融合作品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并请将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电视作品完整复制件及上传系统版本存入U盘1份;作品证书复印件、公示情况说明、《诚信参评承诺书》。
3.参评作品材料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电子文件,要求图片、音视频清晰,便于评委评阅,所提交的作品材料不退还。
4.按照各项目要求提交参评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和表格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不同项目参评作品务必填报相应《推荐表》。
四、截止日期及报送地址
1.截止日期:2020年5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电子材料:自荐(他荐)材料发送至zgjxxw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第三十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材料。
3.纸质材料:请务必以快递的方式寄到“传媒杂志社”,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4.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97号传媒杂志社 左志新15210300344 邮编:100073
联系人:左志新 沈金萍 杭丽坤
电话:010-52257129 52257130 52257131
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初评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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