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旧村改造最快3个月有望审批

2019年09月11日20:36  来源:信息时报
 

  首创城市更新项目负面清单、试行容缺审批、“村规民约”也有约束力……9月10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向外界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加快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城市更新10条”),其中提出试行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先签约、后批复”,审批时间最快有望从1年半压缩到3个月。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李剑锋 摄

  此次出台的“城市更新10条”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1+3+N”政策体系的“1”主文件,全文共“10条”,内容由“强化快批”、“聚焦快拆”、“保障快建”、“严格监管”四个板块组成。

  纵览“城市更新10条”的亮点,其中,首创城市更新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优化目标导向的年度计划管理体制,对改造条件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指导目录、相关专项规划中的强制控制要求的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不予列入实施计划。同时,还将试行旧村改造项目全区域网格化基准融资楼面地价公示制度,统一编制全区网格化旧村改造融资楼面地价报告,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参考价格,作为各项目编制改造实施方案的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此外,还将编制全区各片区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统一标准模板,作为规范性文件和各项目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依据,避免恶性攀比现象。

  在“快批”方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试行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先签约、后批复”。建设审批环节“流程再造”,试行容缺并联审批,从现行审批流程60项压缩为3项,审批时间最快将从1年半压缩到3个月。

  据悉,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投资总额、已批项目、开工面积等主要指标连续三年在市政府组织的市级“三旧”改造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截至2019年7月,全区已批复的全面改造项目44个,其中旧村改造项目16个,旧厂改造项目27个,旧城改造项目1个;微改造项目55个。(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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