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1日(鲁晓东)让农民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让农民解放劳动力改变生产方式,通过集约化种植,科学化管理,提高整体效益的前提下宁津县委、县政府发挥党组织带头作用,引领农民探索一条全新的发展之路。
保店镇党委书记李荣星介绍,从 2016年,他们围绕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拓展“三联三增”富民党建活动中,推行农业全程机械化、实行全方位服务做起,积极探索“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规模化运营模式,为群众增收、集体积累增加、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发挥重要作用。他向记者谈到了几点具体做法:
一、以地入股,土地不流转也可实现规模化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大大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的产出效率和生产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从近20年农业发展总体情况看,一家一户的耕作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型农机具的推广使用,制约了生产力的再次突破提升。尽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兴起,极大的促进了土地规模化,但这些经营主体从性质上看都属个体私营,决定了这些实体是以个体营利为主要目的,并非以服务农民为目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少党组织的引领和参与。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组织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保店镇以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股份化、规模化经营模式,把规模化种植产生的效益红利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同时又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以陶庄村为例,该村有72户、267口人、420亩耕地,以种植小麦、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为主,和绝大多数村庄一样,目前种地的主力都是留守老人和妇女,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以60岁以上居多,有些已70多岁,50岁以下的大都外出打工或经商,年轻人少之又少,即将面临土地撂荒的危险。面对现实,镇、村两级认识到,必须从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解决土地规模化上做文章,多次召开村干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反复研究商议,挨家挨户走访,在充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决定组织村民以土地入股,成立陶庄村益群土地股份经营服务中心,按照每户土地确权颁证的面积,全村72户村民全部自愿以土地入股,成为“股东”,相比直接流转土地,省去了至少42万元流转费用。
二、规范运行,“职业农民”机械化经营
陶庄村以4名村干部为主力,通过群众代表大会又推选出了4名威信高、种地经验丰富的能手,组合起来充当“职业农民”,具体负责全村土地的种植管理与经营,由少数人来种多数人的地,多数人不再种地。鉴于服务中心暂时缺乏资金,采取PPP模式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大型拖拉机、联合整地机、收割机、卷盘喷灌机等先进机具问题,与镇农机合作社达成全程机械化作业合作协议,机械作业价格比市场价低三分之一,统一订购农资,肥料每袋便宜20多元。实行耕种、灌溉、防治、收割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效率;推行良种良方、农机农艺配套,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服务中心实时在公开栏向入股村民公开机械作业及生产投入相关费用和重要事宜,收入、支出全部建立明细账,接受入股村民监督,让村民“股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三、二次分红,群众收益有保障
服务中心采取“二次分红”的方式,向村民分配收益。在每个周期末,服务中心核算出种植成本后,以小麦950斤/亩、玉米1100斤/亩的产量标准,作为首次分红的基础产量,按照收获后出售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毛收入,再减去当年种植成本后,对村民按照入股亩数进行第一次收益分红,也就是基本分红;第一次分红完成后,剩余利润的50%,对农户按照入股亩数进行第二次分红,另外50%的利润用于服务中心运转、公积金积累和村集体收益,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陶庄村土地股份经营的模式既实现了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又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去掉沿用多年的地埂、多余的田间路,开垦边角未利用土地,增加了土地的实际利用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土地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村民“分红”的多少,实现了规模化后,一些先进农机设备得以推广应用,耕种、灌溉、喷防、收割、种子、肥料等生产成本随之下降,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更加合理,土地产出效益自然得到提高。经过严密的分析推算,村民每亩土地每年至少分红1000元,经营好、产量高、盈利多,分红还要多。2016年秋季,群众入股的290.56亩玉米毛收入236412元,亩均814元,去除亩均成本286元,每亩纯收入528元。按照既定的分红政策,群众每亩分红407元;服务中心每亩分红121元,实现收益35158元。计划春节前召开入股群众分红大会。
四、统分结合,解放劳动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农村土地“分”的问题,保店镇的探索一定程度上解决好农村土地“统”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陶庄村通过村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引领参与,成立土地股份经营服务中心,解决了群众一家一户自身解决不了的诸多难题,群众通过土地入股,在不投入劳力、资金的情况下,土地收入比自己种植有增无减,既解放了劳动力,发展了生产力,又增加了收入,使一段时间以来“土地分到户、不要党支部”的说法,变成了现在的“土地确权到户、离不开党支部”。以小见大,陶庄村的做法,既解除了常年在外打工人员的后顾之忧,避免了往返奔波之苦、减免了误工损失,又可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心无牵挂的从农村走出去务工经商或从事养殖、加工等项目,从农村走进企业、走向城市,成为工人、商人、市民,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