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世明
财务管理是报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核心命脉,直接关系到报纸采编、印刷生产、出版发行、广告营销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报纸的生存发展。在当前报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创新报业财务管理思路,强化报业财务的监管职能。
委派制是财务监管的有效方式
人民日报社的财务监管工作,主要体现在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委派制是资产所有者向所属资产经营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对资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服务监督,是加强对下属核算单位财务监管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人民日报社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于2000年开始实行,至今已有十多年。委派制对促进下属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报社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派驻单位的普遍好评。被委派到下属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其政治思想、组织能力、业务水平都较强,他们顾全大局,积极努力,坚守任职岗位,成为二级核算单位经营管理的参谋和助手,为报社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0年2月,人民日报社开始执行《人民日报社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试行办法》,先后对事业发展部、海外版、印刷厂、出版社、人民网、原市场报、原行政管理局、广东和上海两分社等9家部门委派二级财务负责人。为更加适应经济管理工作发展要求,从2008年开始,报社先后将原二级核算单位行政管理局、海外版财务收编社计划财务部统一管理核算。原事业发展部、人民网及原市场报改中国能源报后没有再委派财务负责人。2010年开始,报社向转企改制单位印刷厂、出版社委派总会计师,向新成立组建的人民日报社中闻印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人民日报社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广东和上海两家分社继续实行二级财务负责人委派制。2011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对环球人物、新安全、文史参考三家杂志社委派财务总监。2012年开始,先后对人民网等9家公司及报刊派出兼职财务总监或财务监管特派员。2013年,报社对下属单位财务委派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和加强。
从实践来看,人民日报社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委派人员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职称评定等福利待遇都由报社负责,明确了委派人与下属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委派人员相对独立的地位,有利于报社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首先,被委派到下属单位的财务负责人顾全大局,严格把关,认真履职,在充分支持下属单位依法经营的前提下,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滋生。其次,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直接参与下属单位的经营活动,为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转企改制献计出力,当好参谋助手,保证财务处理的合法性。同时,由于委派人员与下属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也便于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报社对下属单位的服务监督;但同时,下属单位也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管职能,创新财务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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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人民日报社计划财务部)
原载于2013年8月总第328期《中国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