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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湖北)

2018年01月11日15:00    來源:審計署網站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湖北省審計廳廳長周德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今年7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了《關於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報告進行了審議並提出了審議意見。現在,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議意見辦理情況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一、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情況

  根據省委指示和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把握新常態下整改工作的新要求,繼續推進和完善政府督辦、紀檢監察跟進、部門聯動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整改措施更加務實,整改力度明顯加大,整改效果有效提升。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整改督辦機制進一步完善。

  省委、省政府堅持問題導向,注重通過問題整改,糾偏糾錯,規范財政財務和經濟行為,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和財經法紀貫徹落實。去年下半年以來,省委書記蔣超良、省長王曉東等省領導先后71次對審計上報情況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整改糾正問題,研究原因對策,健全制度機制。今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安排部署審計整改工作,下發了《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明確整改責任、整改內容和時限。同時,建立常態化的督查機制,統籌安排月度督查、季度督查和專項督查,採取現場督查與調研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專門力量督查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傳統手段與現代科技相結合的方式,對醫療保險、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收費、重大項目推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對重大決策執行不力、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按要求認真整改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省審計廳根據整改分工方案要求,迅速向各地各部門下發整改問題清單,並組織廳內處室組成對口督辦專班,指導、督促整改工作。

  (二)各地各部門強化責任擔當,整改效果進一步提升。

  各地各部門由被動整改向積極主動整改轉變,整改問題的自覺性持續提升,嚴格按照問題清單,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級落實整改責任。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對整改工作負總責,建立整改“台賬”,確定整改期限,確保整改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一是省直各部門認真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整改要求,主動擔當,落實牽頭整改和督辦責任,先后12次組織本系統開展專項督辦。省住建廳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組織開展了全省住建領域專項督辦,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省人社廳召開全省人社系統整改工作視頻會,部署落實整改任務,先后三次對各地人社部門下發了督辦整改通知﹔省教育廳逐一對20所高中及所在市縣教育局負責人開展工作約談,並會同省物價局開展全省普通高中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二是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對整改工作高度重視,不逃避問題、不回避矛盾,按統一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切實整改。針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反映的統籌資金不到位的問題,江夏區政府召開各主管部門參加的整改工作會議,區財政局牽頭,扶貧、農業等12個部門協同配合,聯合推進問題整改,確保統籌資金在推動重點項目實施中發揮積極作用。從跟蹤各地各部門整改情況看,問題整改率和整改的及時性較往年有較大提升,截至9月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率達到92.15%,較去年同期高出8個百分點,完成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階段性目標要求。

  (三)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嚴格履職,追責問責機制進一步健全。

  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加大審計發現問題同步追責問責工作力度,凡省領導批示要求追責的審計情況、審計移送的案件線索,紀檢監察機關都分類建立問題台賬,及時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實行銷號管理。全省檢察機關對審計移送的線索高度重視,形成了及時受理、迅速立案、快速辦案、全程跟蹤、及時反饋的完整工作鏈條。重大政策措施跟蹤、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審計后,審計廳及時移送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目前,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對748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全省醫療保險基金審計后,追責問責117人﹔20所省級示范高中收費政策執行及財務管理情況專項審計后,追責問責86人。移送檢察機關19起案件線索正在偵辦中。

  (四)標本兼治深化審計成果運用,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

  各地各部門對審計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及時完善和修訂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力求從根本上遏制同類問題的屢查屢犯。據統計,今年以來,省政府、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和省直部門根據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和完善地方規章制度或全省行業管理辦法252項,促進了我省財經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針對全省醫保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全面清理和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對各地醫保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秭歸、石首、大冶等22個市縣配套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針對部分省人大代表反映少數省直部門資產閑置、利用率不高的問題,省財政廳印發《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國有資產的管理職責、出租程序等進行規范。省財政廳已啟動省直部門單位閑置資產清理工作,將採取措施盤活閑置資產,促進國有資產發揮應有效益。

  (五)積極創新監督方式,監督時效進一步優化。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專題座談會精神和蔣超良書記關於開展橫向聯網監督工作的指示,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制定了聯網監督工作方案,省審計廳按要求及時成立聯網審計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安排專項建設資金用於聯網分析室的軟硬件採購,制定聯網審計操作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保障數據安全和聯網分析處理依法依規。目前,省審計廳已與財政廳完成專線網絡互連,實現對國庫支付信息的實時查詢,並圍繞“查詢、預警、分析、服務”四大功能開發相應軟件,以實現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經常性、實時性監督。

  二、2016年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截至9月底(以下均為截至9月底的整改情況),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共整改170.74億元,佔應整改問題金額的92.15%,其中:上繳財政32.51億元,下撥滯留資金58.16億元,統籌到位資金44.31億元,納入專戶管理2.66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5.68億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5.64億元,在預算編制和財務管理中予以規范16.2億元,清理納入預算資金5.37億元,調整會計賬目0.21億元。

  (一)省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設立和分配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省財政廳起草了《湖北省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將屬於市縣事權的納入一般轉移支付﹔對專項轉移支付擴大因素法分配和切塊下達的比重,為市縣統籌使用資金提供條件﹔對政策目標相似、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整合。同時,全面梳理省級專項,進一步補充完善設立依據,明確實施期限,督促相關主管部門及時制定出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待報請省政府批准后實施。

  2.關於專項分配時間長的問題。省財政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審批規程的通知》,在編制2018年預算時,嚴格控制待分配資金規模,細化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並在預算執行中,督促和配合省直部門縮短專項資金分配時長,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對超過規定時限未能分配下達的,嚴格按規定收回總預算統籌安排使用。

  3.關於部分財政資金未及時使用形成存量的問題。經省政府批准,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省級財政撥款等結余資金26.11億元已全部收回總預算。

  4.關於公務卡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省財政廳進一步改善公務卡應用環境,增加銀行POS機布設點,研究推廣公務卡掃碼支付的新型支付方式﹔進一步完善公務卡結算報銷流程,凡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支出事項而沒有使用公務卡的,系統將不允許提取現金﹔進一步加強國庫集中支付的動態監控,對應使用而未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國庫集中支付審核不予通過,並按季度對省直單位公務卡使用情況進行通報﹔盡快啟動“單位公務卡”試點,滿足預算單位大額、集體項目的支付需求。

  (二)110個省直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年初預算編制不規范和預算確定事項未實施的問題。相關部門將在2018年度預算編制時充分考慮年度預算需求,細化支出內容,將調用老賬戶資金納入年初預算﹔對項目資金無法執行的問題,各部門將進一步提升預算編制精度,提高預算執行剛性,避免預算與執行差異過大﹔對多編、混編預算和預算確定事項未實施的問題,各部門將根據部門職能任務,認真測算工作量,提高工作計劃的預見性和准確性,科學編制項目預算,確保預算項目有效執行。

  2.關於收入未及時繳庫2.26億元的問題。國有土地開墾費收入9772.51萬元已全部上繳財政,房屋出租、拆遷補償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已上繳財政和納入專戶等9233.38萬元,在下年預算編制中予以規范2796.27萬元,其余資金正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關於少數單位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相關單位已通過調整會計賬目、歸還原渠道資金、補齊報銷附件、完善報銷手續等方式整改550.52萬元,收回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73.97萬元,無依據收費資金上繳財政77.11萬元。省貿促會對項目結余資金轉入實有賬戶或放置賬外的問題,立查立改,已將“俄羅斯農業機械及農副產品展覽會”結余資金48.59萬元從單位實撥資金賬戶上繳財政,將2013年“走進拉美、非洲”活動結余資金691.76萬元從武漢金茂環宇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收回后上繳財政,並就規范專項活動組織及經費管理制定了相關制度。

  (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18個市縣重點建設項目和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重點建設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進展緩慢的60個項目中,40個項目已按規定進度實施到位,11個項目因資金及環評等原因已重新調整安排,9個項目正在加大力度推進實施。省發改委將持續加大滯后項目督辦力度,要求每個項目成立一個工作專班、量身定制一套推進機制和服務方案,確保盡快完成年度投資任務。

  (2)關於部分市縣統籌整合資金計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省財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進一步推進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支持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措施,相繼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的指導意見》和《關於下放財政資金分配權限后市縣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的意見》,進一步明責、確責、追責,完善縣級主體責任,重點解決統籌資金路徑、方法問題,確保“接得住、管得好、用得優”。相關市縣及時完善修訂《財政統籌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進一步強化統籌整合工作領導小組主體責任,明確牽頭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工作職責,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原則,建立完善統籌整合項目庫,科學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目前,15個市縣通過全面清理存量資金和盤活利用以前年度財政挂賬資金等方式,將年度統籌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3)關於專項資金結存的問題。省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省財政廳督辦整改,要求各市縣針對不同情況加強管理,盡快形成實際支出,並按月通報支付進度。各地財政部門全面分析專項資金結存原因,督促相關部門和鄉鎮在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推進項目落實和實施,加快專款撥付進度。目前,已撥付資金37.91億元,其余資金將在年內按項目進度全部撥付到位。

  2.25家工業企業成本負擔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原材料及用能成本較高的問題。除原材料成本受市場因素影響外,發改、物價等職能部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全省將繼續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范圍和規模,完善電價執行方式,減少停產、半停產企業電費支出,減免部分電力服務項目收費,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預計全年減輕企業負擔27.6億元。

  (2)關於人工成本高位上升的問題。人社部門全面加大穩崗補貼發放力度,截至8月底,共發放穩崗補貼5.33億元﹔同時,各地積極落實國家社保降費減負政策,預計全年可為企業減負47.07億元,較上年增長21.57%。

  (3)關於稅收成本穩中有升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通過全面實施“營改增”改革,2017年1-9月,全省“營改增”實現淨減稅198.65億元﹔通過降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收費,全省每年為企業減負2000萬元以上。同時,各級政府嚴格落實中央取消或停征35項涉企收費政策,取消綠化補償費、聯網維管費、河道砂石資源費,實現了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4)關於制度性交易成本略有上漲的問題。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關於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事項的決定》,再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22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53項,我省成為全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省份之一。

  (5)關於物流成本呈現上升勢頭的問題。省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貨車高速公路通行費降費優惠力度,進一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今年1-9月,全省共減收公路通行費33.75億元。全省將提高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優惠比例、落實“綠色通道”車輛免費通行政策,指定的高速公路和港口聯動優惠50%,聯網的高速公路、長江大橋收費優惠10%。

  3.17個市縣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貫徹落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省發改委會同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認真研究審計查出的問題,加大金融監管力度,督促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兩個不低於”要求。截至8月底,全省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9675.19億元,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7.03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戶數39.44萬戶,較上年同期增加3.42萬戶,較好完成“兩個不低於”工作目標。

  (四)民生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全省2015年度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醫保費籌集征繳不到位的問題。4個市縣29家企業5736名職工已全部參加醫療保險,7個市縣參保企業補繳保費3114.64萬元,12個市縣征收機構補征欠費6706.44萬元,個別市縣財政少配套職工醫療保險費1186.77萬元已全部配套到位。因政策調標原因,導致4個縣(市、區)少征新農合保費2356.85萬元的問題,將在今后嚴格執行繳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

  (2)關於部分單位和個人擠佔挪用、虛報套取醫保基金的問題。相關地方政府、醫保經辦機構已追回擠佔挪用資金1310.57萬元﹔39個市縣相關醫療機構、藥店和個人已將違規套取資金上繳財政或繳入醫保基金專戶1445.1萬元。

  (3)關於部分醫療機構違規加價銷售藥品和違規收費的問題。相關地方物價、衛計、財政、人社等部門聯合開展藥品加價和違規收費問題的清理整頓,督促醫療機構及時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10864.37萬元,其中:上繳財政9461.95萬元,納入專戶管理713.47萬元,從醫保結算中扣回688.95萬元。

  2.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安居工程資金籌集及管理不到位的問題。12個市縣已按規定將土地出讓淨收益1.1億元安排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8個市縣已將增值收益5323.7萬元納入保障房專戶管理,5個市縣已向建設單位退還應減免的稅費2267.9萬元。

  (2)關於違規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2.46億元的問題。4個市縣已將違規獲取的財政專項資金672.74萬元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歸還原渠道的方式全部整改到位﹔20個市縣已通過退還財政、調整預算等方式收回被擠佔資金1.97億元,其余0.42億元正在追繳中。

  (3)關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各地住建部門加大人員身份、工資保障、車輛登記等橫向數據的比對分析力度,已整改3302戶,清退違規享受保障房1796套,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等方式追繳違規領取的補貼1308.18萬元﹔其他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問題,正在通過取消、停止保障資格和保障待遇、更新調整保障對象信息等方式進行整改﹔對保障對象拒不配合的,向法院起訴強制清退。

  (4)關於招投標程序落實不嚴格的問題。各地及時對手續不全先開工、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的問題進行了清理和處罰,督促主管部門盡快完善建設施工手續,規范招投標程序,針對部分項目開工建設的實際,已責成有關地方主管部門加強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荊州市沙市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丹江口市招標局對所涉項目管理建設方進行了處罰。

  3.全省50所中職院校國家資助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虛報套取國家資助資金1022.84萬元的問題。相關學校通過上繳財政或財政結算抵扣等方式整改1013.14萬元。

  (2)關於國家資助資金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各地建立、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資助資金的申報管理工作。對應享受未享受補助資金的問題,各市縣教育局、資助中心及各中職院校組織專班認真清理,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確保符合條件學生享受資助政策﹔對超范圍享受資助資金的問題,相關學校已追回資金658.72萬元。

  (3)關於部分學校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已整改5628.67萬元,其中:退還違規收費或收回列支的費用1305.69萬元,因學生離校等原因無法退還的違規收費資金上繳當地財政2224.06萬元,更換正規票據、調整會計賬目2098.92萬元。

  4.全省20所重點高中收費及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違規收費3.09億元的問題。各學校在審計后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同時,將自立名目及超標准收取的費用及時清退給學生﹔對學生離校等原因無法清退的,以及違規收費在賬外存放的資金,已上繳財政2.93億元。

  (2)關於財務收支管理不嚴格的問題。相關學校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細化財務規范管理工作流程,應繳未繳的租金等收入2257.45萬元已全部上繳財政,違規列支的費用2214.05萬元已清繳收回。

  (五)13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5個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的問題。由於國外貸援款項目涉及農業、林業、城市交通、環境治理等行業,受城市規劃調整、拆遷成本攀升、配套資金到位不及時、農民參與積極性不高等因素的影響,項目推進較慢。相關主管部門正在積極協調,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目前,5個項目完成投資17.69億元,佔計劃投資總額的比重較上年底提高13個百分點。

  2.關於3個項目的5家中標單位將1.65億元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給單位或個人施工的問題。3個項目辦及時下發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約談,合同中增加相關處罰條款﹔提請建設市場執法部門對涉嫌轉包、挂靠的行為進行立案﹔完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手續,今后將嚴格規范項目管理工作,提升項目管理質量。

  3.關於2個項目施工單位採取虛報工程量、高套單價等方式多計工程款2382.41萬元的問題。襄陽世行項目辦已按審計審定的工程決算價,扣回多計工程款1997.03萬元,並調整相關賬目。亞行宜昌城市交通項目尚未辦理竣工結算,將在工程價款結算中將多計的385.38萬元扣回,項目辦今后將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據實結算工程款。

  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繼續推進整改工作的打算

  今年以來,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級各部門抓審計問題整改認識到位,措施有力,力度較大,成效明顯,但仍有少量問題未徹底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因省級專項資金使用周期為兩年,相關市縣2016年度專項資金7.72億元將按進度於年內撥付完畢,未執行完部分將統一收回財政,重新安排使用﹔因部分違規出借和佔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已使用,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對象數量多、涉及范圍廣、清收難度較大,還有4755.61萬元違規資金短期內難以追回。

  對尚未整改的問題,省政府將繼續採取有力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嚴格按照省人大審議意見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實到位。一是進一步深化措施抓整改。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持續跟蹤督辦,對症施策,確保事事不放過,件件整到位。二是繼續推進審計整改結果公開。通過政府公報、政府和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公開整改結果,以公開促進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有效結合,提高整改效果。三是繼續推進審計整改追責問責。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單位和部門,將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嚴肅處理相關地方和部門的責任人。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

  湖北省審計廳廳長周德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今年7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了《關於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報告進行了審議並提出了審議意見。現在,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議意見辦理情況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一、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情況

  根據省委指示和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把握新常態下整改工作的新要求,繼續推進和完善政府督辦、紀檢監察跟進、部門聯動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整改措施更加務實,整改力度明顯加大,整改效果有效提升。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整改督辦機制進一步完善。

  省委、省政府堅持問題導向,注重通過問題整改,糾偏糾錯,規范財政財務和經濟行為,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和財經法紀貫徹落實。去年下半年以來,省委書記蔣超良、省長王曉東等省領導先后71次對審計上報情況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整改糾正問題,研究原因對策,健全制度機制。今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安排部署審計整改工作,下發了《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明確整改責任、整改內容和時限。同時,建立常態化的督查機制,統籌安排月度督查、季度督查和專項督查,採取現場督查與調研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專門力量督查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傳統手段與現代科技相結合的方式,對醫療保險、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收費、重大項目推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對重大決策執行不力、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按要求認真整改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省審計廳根據整改分工方案要求,迅速向各地各部門下發整改問題清單,並組織廳內處室組成對口督辦專班,指導、督促整改工作。

  (二)各地各部門強化責任擔當,整改效果進一步提升。

  各地各部門由被動整改向積極主動整改轉變,整改問題的自覺性持續提升,嚴格按照問題清單,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級落實整改責任。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對整改工作負總責,建立整改“台賬”,確定整改期限,確保整改事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一是省直各部門認真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整改要求,主動擔當,落實牽頭整改和督辦責任,先后12次組織本系統開展專項督辦。省住建廳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組織開展了全省住建領域專項督辦,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省人社廳召開全省人社系統整改工作視頻會,部署落實整改任務,先后三次對各地人社部門下發了督辦整改通知﹔省教育廳逐一對20所高中及所在市縣教育局負責人開展工作約談,並會同省物價局開展全省普通高中違規收費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二是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對整改工作高度重視,不逃避問題、不回避矛盾,按統一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切實整改。針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反映的統籌資金不到位的問題,江夏區政府召開各主管部門參加的整改工作會議,區財政局牽頭,扶貧、農業等12個部門協同配合,聯合推進問題整改,確保統籌資金在推動重點項目實施中發揮積極作用。從跟蹤各地各部門整改情況看,問題整改率和整改的及時性較往年有較大提升,截至9月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率達到92.15%,較去年同期高出8個百分點,完成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階段性目標要求。

  (三)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嚴格履職,追責問責機制進一步健全。

  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加大審計發現問題同步追責問責工作力度,凡省領導批示要求追責的審計情況、審計移送的案件線索,紀檢監察機關都分類建立問題台賬,及時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實行銷號管理。全省檢察機關對審計移送的線索高度重視,形成了及時受理、迅速立案、快速辦案、全程跟蹤、及時反饋的完整工作鏈條。重大政策措施跟蹤、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審計后,審計廳及時移送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等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目前,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對748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全省醫療保險基金審計后,追責問責117人﹔20所省級示范高中收費政策執行及財務管理情況專項審計后,追責問責86人。移送檢察機關19起案件線索正在偵辦中。

  (四)標本兼治深化審計成果運用,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

  各地各部門對審計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及時完善和修訂制度規定,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力求從根本上遏制同類問題的屢查屢犯。據統計,今年以來,省政府、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和省直部門根據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和完善地方規章制度或全省行業管理辦法252項,促進了我省財經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針對全省醫保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全面清理和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對各地醫保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秭歸、石首、大冶等22個市縣配套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針對部分省人大代表反映少數省直部門資產閑置、利用率不高的問題,省財政廳印發《湖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國有資產的管理職責、出租程序等進行規范。省財政廳已啟動省直部門單位閑置資產清理工作,將採取措施盤活閑置資產,促進國有資產發揮應有效益。

  (五)積極創新監督方式,監督時效進一步優化。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專題座談會精神和蔣超良書記關於開展橫向聯網監督工作的指示,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制定了聯網監督工作方案,省審計廳按要求及時成立聯網審計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安排專項建設資金用於聯網分析室的軟硬件採購,制定聯網審計操作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保障數據安全和聯網分析處理依法依規。目前,省審計廳已與財政廳完成專線網絡互連,實現對國庫支付信息的實時查詢,並圍繞“查詢、預警、分析、服務”四大功能開發相應軟件,以實現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經常性、實時性監督。

  二、2016年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截至9月底(以下均為截至9月底的整改情況),審計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共整改170.74億元,佔應整改問題金額的92.15%,其中:上繳財政32.51億元,下撥滯留資金58.16億元,統籌到位資金44.31億元,納入專戶管理2.66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5.68億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5.64億元,在預算編制和財務管理中予以規范16.2億元,清理納入預算資金5.37億元,調整會計賬目0.21億元。

  (一)省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設立和分配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省財政廳起草了《湖北省省對市縣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將屬於市縣事權的納入一般轉移支付﹔對專項轉移支付擴大因素法分配和切塊下達的比重,為市縣統籌使用資金提供條件﹔對政策目標相似、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整合。同時,全面梳理省級專項,進一步補充完善設立依據,明確實施期限,督促相關主管部門及時制定出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待報請省政府批准后實施。

  2.關於專項分配時間長的問題。省財政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審批規程的通知》,在編制2018年預算時,嚴格控制待分配資金規模,細化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並在預算執行中,督促和配合省直部門縮短專項資金分配時長,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對超過規定時限未能分配下達的,嚴格按規定收回總預算統籌安排使用。

  3.關於部分財政資金未及時使用形成存量的問題。經省政府批准,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省級財政撥款等結余資金26.11億元已全部收回總預算。

  4.關於公務卡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省財政廳進一步改善公務卡應用環境,增加銀行POS機布設點,研究推廣公務卡掃碼支付的新型支付方式﹔進一步完善公務卡結算報銷流程,凡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支出事項而沒有使用公務卡的,系統將不允許提取現金﹔進一步加強國庫集中支付的動態監控,對應使用而未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國庫集中支付審核不予通過,並按季度對省直單位公務卡使用情況進行通報﹔盡快啟動“單位公務卡”試點,滿足預算單位大額、集體項目的支付需求。

  (二)110個省直部門及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年初預算編制不規范和預算確定事項未實施的問題。相關部門將在2018年度預算編制時充分考慮年度預算需求,細化支出內容,將調用老賬戶資金納入年初預算﹔對項目資金無法執行的問題,各部門將進一步提升預算編制精度,提高預算執行剛性,避免預算與執行差異過大﹔對多編、混編預算和預算確定事項未實施的問題,各部門將根據部門職能任務,認真測算工作量,提高工作計劃的預見性和准確性,科學編制項目預算,確保預算項目有效執行。

  2.關於收入未及時繳庫2.26億元的問題。國有土地開墾費收入9772.51萬元已全部上繳財政,房屋出租、拆遷補償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已上繳財政和納入專戶等9233.38萬元,在下年預算編制中予以規范2796.27萬元,其余資金正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關於少數單位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相關單位已通過調整會計賬目、歸還原渠道資金、補齊報銷附件、完善報銷手續等方式整改550.52萬元,收回超標准發放獎金補貼73.97萬元,無依據收費資金上繳財政77.11萬元。省貿促會對項目結余資金轉入實有賬戶或放置賬外的問題,立查立改,已將“俄羅斯農業機械及農副產品展覽會”結余資金48.59萬元從單位實撥資金賬戶上繳財政,將2013年“走進拉美、非洲”活動結余資金691.76萬元從武漢金茂環宇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收回后上繳財政,並就規范專項活動組織及經費管理制定了相關制度。

  (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18個市縣重點建設項目和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部分重點建設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進展緩慢的60個項目中,40個項目已按規定進度實施到位,11個項目因資金及環評等原因已重新調整安排,9個項目正在加大力度推進實施。省發改委將持續加大滯后項目督辦力度,要求每個項目成立一個工作專班、量身定制一套推進機制和服務方案,確保盡快完成年度投資任務。

  (2)關於部分市縣統籌整合資金計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省財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進一步推進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支持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措施,相繼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統籌使用財政資金的指導意見》和《關於下放財政資金分配權限后市縣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的意見》,進一步明責、確責、追責,完善縣級主體責任,重點解決統籌資金路徑、方法問題,確保“接得住、管得好、用得優”。相關市縣及時完善修訂《財政統籌資金管理使用辦法》,進一步強化統籌整合工作領導小組主體責任,明確牽頭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工作職責,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原則,建立完善統籌整合項目庫,科學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目前,15個市縣通過全面清理存量資金和盤活利用以前年度財政挂賬資金等方式,將年度統籌資金全部落實到位。

  (3)關於專項資金結存的問題。省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省財政廳督辦整改,要求各市縣針對不同情況加強管理,盡快形成實際支出,並按月通報支付進度。各地財政部門全面分析專項資金結存原因,督促相關部門和鄉鎮在確保財政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推進項目落實和實施,加快專款撥付進度。目前,已撥付資金37.91億元,其余資金將在年內按項目進度全部撥付到位。

  2.25家工業企業成本負擔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原材料及用能成本較高的問題。除原材料成本受市場因素影響外,發改、物價等職能部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全省將繼續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范圍和規模,完善電價執行方式,減少停產、半停產企業電費支出,減免部分電力服務項目收費,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預計全年減輕企業負擔27.6億元。

  (2)關於人工成本高位上升的問題。人社部門全面加大穩崗補貼發放力度,截至8月底,共發放穩崗補貼5.33億元﹔同時,各地積極落實國家社保降費減負政策,預計全年可為企業減負47.07億元,較上年增長21.57%。

  (3)關於稅收成本穩中有升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通過全面實施“營改增”改革,2017年1-9月,全省“營改增”實現淨減稅198.65億元﹔通過降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收費,全省每年為企業減負2000萬元以上。同時,各級政府嚴格落實中央取消或停征35項涉企收費政策,取消綠化補償費、聯網維管費、河道砂石資源費,實現了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4)關於制度性交易成本略有上漲的問題。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關於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事項的決定》,再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22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53項,我省成為全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最少省份之一。

  (5)關於物流成本呈現上升勢頭的問題。省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貨車高速公路通行費降費優惠力度,進一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今年1-9月,全省共減收公路通行費33.75億元。全省將提高使用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優惠比例、落實“綠色通道”車輛免費通行政策,指定的高速公路和港口聯動優惠50%,聯網的高速公路、長江大橋收費優惠10%。

  3.17個市縣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貫徹落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省發改委會同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認真研究審計查出的問題,加大金融監管力度,督促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兩個不低於”要求。截至8月底,全省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9675.19億元,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7.03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戶數39.44萬戶,較上年同期增加3.42萬戶,較好完成“兩個不低於”工作目標。

  (四)民生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全省2015年度醫療保險基金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醫保費籌集征繳不到位的問題。4個市縣29家企業5736名職工已全部參加醫療保險,7個市縣參保企業補繳保費3114.64萬元,12個市縣征收機構補征欠費6706.44萬元,個別市縣財政少配套職工醫療保險費1186.77萬元已全部配套到位。因政策調標原因,導致4個縣(市、區)少征新農合保費2356.85萬元的問題,將在今后嚴格執行繳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

  (2)關於部分單位和個人擠佔挪用、虛報套取醫保基金的問題。相關地方政府、醫保經辦機構已追回擠佔挪用資金1310.57萬元﹔39個市縣相關醫療機構、藥店和個人已將違規套取資金上繳財政或繳入醫保基金專戶1445.1萬元。

  (3)關於部分醫療機構違規加價銷售藥品和違規收費的問題。相關地方物價、衛計、財政、人社等部門聯合開展藥品加價和違規收費問題的清理整頓,督促醫療機構及時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10864.37萬元,其中:上繳財政9461.95萬元,納入專戶管理713.47萬元,從醫保結算中扣回688.95萬元。

  2.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安居工程資金籌集及管理不到位的問題。12個市縣已按規定將土地出讓淨收益1.1億元安排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8個市縣已將增值收益5323.7萬元納入保障房專戶管理,5個市縣已向建設單位退還應減免的稅費2267.9萬元。

  (2)關於違規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2.46億元的問題。4個市縣已將違規獲取的財政專項資金672.74萬元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歸還原渠道的方式全部整改到位﹔20個市縣已通過退還財政、調整預算等方式收回被擠佔資金1.97億元,其余0.42億元正在追繳中。

  (3)關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各地住建部門加大人員身份、工資保障、車輛登記等橫向數據的比對分析力度,已整改3302戶,清退違規享受保障房1796套,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等方式追繳違規領取的補貼1308.18萬元﹔其他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問題,正在通過取消、停止保障資格和保障待遇、更新調整保障對象信息等方式進行整改﹔對保障對象拒不配合的,向法院起訴強制清退。

  (4)關於招投標程序落實不嚴格的問題。各地及時對手續不全先開工、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的問題進行了清理和處罰,督促主管部門盡快完善建設施工手續,規范招投標程序,針對部分項目開工建設的實際,已責成有關地方主管部門加強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荊州市沙市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丹江口市招標局對所涉項目管理建設方進行了處罰。

  3.全省50所中職院校國家資助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虛報套取國家資助資金1022.84萬元的問題。相關學校通過上繳財政或財政結算抵扣等方式整改1013.14萬元。

  (2)關於國家資助資金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各地建立、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資助資金的申報管理工作。對應享受未享受補助資金的問題,各市縣教育局、資助中心及各中職院校組織專班認真清理,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確保符合條件學生享受資助政策﹔對超范圍享受資助資金的問題,相關學校已追回資金658.72萬元。

  (3)關於部分學校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已整改5628.67萬元,其中:退還違規收費或收回列支的費用1305.69萬元,因學生離校等原因無法退還的違規收費資金上繳當地財政2224.06萬元,更換正規票據、調整會計賬目2098.92萬元。

  4.全省20所重點高中收費及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違規收費3.09億元的問題。各學校在審計后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同時,將自立名目及超標准收取的費用及時清退給學生﹔對學生離校等原因無法清退的,以及違規收費在賬外存放的資金,已上繳財政2.93億元。

  (2)關於財務收支管理不嚴格的問題。相關學校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細化財務規范管理工作流程,應繳未繳的租金等收入2257.45萬元已全部上繳財政,違規列支的費用2214.05萬元已清繳收回。

  (五)13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5個項目建設進展緩慢的問題。由於國外貸援款項目涉及農業、林業、城市交通、環境治理等行業,受城市規劃調整、拆遷成本攀升、配套資金到位不及時、農民參與積極性不高等因素的影響,項目推進較慢。相關主管部門正在積極協調,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目前,5個項目完成投資17.69億元,佔計劃投資總額的比重較上年底提高13個百分點。

  2.關於3個項目的5家中標單位將1.65億元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給單位或個人施工的問題。3個項目辦及時下發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約談,合同中增加相關處罰條款﹔提請建設市場執法部門對涉嫌轉包、挂靠的行為進行立案﹔完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手續,今后將嚴格規范項目管理工作,提升項目管理質量。

  3.關於2個項目施工單位採取虛報工程量、高套單價等方式多計工程款2382.41萬元的問題。襄陽世行項目辦已按審計審定的工程決算價,扣回多計工程款1997.03萬元,並調整相關賬目。亞行宜昌城市交通項目尚未辦理竣工結算,將在工程價款結算中將多計的385.38萬元扣回,項目辦今后將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據實結算工程款。

  三、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繼續推進整改工作的打算

  今年以來,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領導下,全省各級各部門抓審計問題整改認識到位,措施有力,力度較大,成效明顯,但仍有少量問題未徹底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因省級專項資金使用周期為兩年,相關市縣2016年度專項資金7.72億元將按進度於年內撥付完畢,未執行完部分將統一收回財政,重新安排使用﹔因部分違規出借和佔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已使用,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對象數量多、涉及范圍廣、清收難度較大,還有4755.61萬元違規資金短期內難以追回。

  對尚未整改的問題,省政府將繼續採取有力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嚴格按照省人大審議意見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實到位。一是進一步深化措施抓整改。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持續跟蹤督辦,對症施策,確保事事不放過,件件整到位。二是繼續推進審計整改結果公開。通過政府公報、政府和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公開整改結果,以公開促進審計監督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有效結合,提高整改效果。三是繼續推進審計整改追責問責。對整改工作中出現的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單位和部門,將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嚴肅處理相關地方和部門的責任人。

(責編:戴靖、胡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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