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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數據庫版權問題不容忽視 平台不該漠視作者權利

任曉寧

2018年01月05日09:59    來源:人民網

原標題:期刊數據庫版權問題不容忽視

  提起期刊數據庫,很多人都很熟悉,這是寫論文查資料必不可少的一個工具。但在給用戶提供方便的同時,期刊數據庫的版權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

  據《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了解,當前期刊數據庫主要通過與期刊社合作的方式獲得文章版權的使用權,但在這個過程中,作者本人的權利有可能會被損害。12月22日,在“期刊數據庫平台獲權模式與版權風險”在線沙龍上,來自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版權服務單位、律所的多位版權專家對此問題進行了探討。

  盈利模式身處版權風險

  當前,國內大大小小的期刊數據庫平台數不勝數,其中有用戶數千萬的大型數據庫,也有小型的內部數據庫,這些數據庫的盈利模式,基本都是以整體數據庫方式售賣給各個機構單位,每年收取相關費用,這是他們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幾位專家認為,期刊數據庫的盈利模式也是最容易忽略作者權益的地帶。“機構用戶使用起來比較隱蔽,隻能在特定的局域網裡瀏覽,比如大學校園裡,這給版權人維權造成很大障礙。”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法律部副主任梁飛解釋說。

  同時,隨著技術手段增加,期刊數據庫的盈利模式也在不斷豐富。最近,就有一家數據庫平台推出了“域出版”的模式,即主題聚類出版,通過聚焦某個行業的熱點問題進行選題策劃,針對選題組織文章並進行集中審稿,最后將這些內容按類聚合出版。《中國版權》雜志社執行主編鄭曉紅認為,這樣的模式不僅會涉及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還有可能牽扯到匯編權問題。

  期刊社發布“版權聲明”是否有效

  當前,數據庫多數是通過與期刊社合作的方式獲得授權使用。權利的來源主要是通過期刊社發版權聲明的方式來獲得權利。但對於這種獲得權利的方式,版權界認為,可能也存在一些問題。

  據了解,期刊社大部分會在征稿啟事和每期版權頁上固定位置刊登聲明:“本刊已被×××、×××數據庫全文收錄,稿件一經錄用,均視為作者同意文章被收錄。作者文章著作權使用費和本刊稿酬一次性給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這是目前通常的做法。

  嘉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巍認為,這樣的版權聲明,有以下幾個問題:1.聲明不涉及信息網絡傳播權﹔2.即便涉及,並非專有﹔3.對於作者私權利的處分,該聲明不能視為作者與雜志社合意的達成。

  北京交通大學副教授、蘭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明濤則表示,這種向不特定的第三方做出的聲明屬於格式合同條款,排除了簽約方的主要權利,條款應當無效。尤其是在進行投稿時,作者是相對弱勢方,真正的選擇權不是很大,期刊社都有此類聲明的情況下,非常不利於作者版權保護。

  梁飛表達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如果雜志社聲明有類似“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的條款,那麼這個條款是否一定無效,值得商榷。

  版權聲明是由期刊社向作者做出的提示,如有法律上的瑕疵應由期刊社直接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這是不是意味著數據庫平台可以免責呢?對此梁飛認為,“著作權使用遵循的是先許可后使用的原則,所以著作權使用者隻要是使用他人作品,對其來源都應負有注意義務,所以數據庫作為作品的使用者,也不例外。”

  此外,記者在沙龍上了解到,期刊作者如果不同意期刊社的規定,有可能就無法保証論文的正式發表。另外,對於一些學術期刊的作者而言,他們希望作品得到廣泛的傳播,因此往往並不太在意版權問題。

  數據庫平台不該漠視作者權利

  “單篇期刊文章從數據庫中獲得的收入微乎其微,是數據庫強勢造成的。但是眾多文章匯集在一起成為龐大的數據庫,就值錢了。所以,數據庫中的每篇文章都有貢獻,因此,集體維權才能降低維權成本,才是正道。”對於期刊數據庫存在的版權問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提出了這樣的解決方案。

  梁飛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數據庫跟作者的關系並非對立的,作者尤其學術作品的作者是希望傳播渠道越多越廣越好,但數據庫平台不能因此漠視作者的權利。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下,數據庫平台可以選擇合規且更有效率、操作性的方法,與相關集體管理組織協商,拿出各方都獲益的方案,不能讓作品在傳播環節的收益被一方攫取,而另一方基本喪失本應屬於自己的利益。他建議,文著協可以作為權利方的代表跟數據庫進行協商談判。

  另一方面,“期刊社也要組織起來,在與數據庫平台合作當中爭取更多話語權。”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副總干事羅向京從期刊社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她認為,期刊社掌握了內容,這是很大的優勢,但輸在單個的期刊社力量太小,無法對等,逐漸失去了優勢。因此,期刊社也要團結起來注重自己的版權價值,保護作者的版權權益。鄭曉紅對此表示贊同,她認為,期刊社必須尊重作者版權,也堅持捍衛作者版權。因為,“好作者才是期刊的衣食父母。”

(責編:戴靖、胡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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